2014年5月31日 星期六

失匙蠄蟧爬上12樓返家

東方日報 2009年11月14日 (二)




有多次偷竊案底及剛出獄的男子,昨晨返回將軍澳彩明苑時,因忘記帶鎖匙,為慳回數百元開鎖費,竟施展「飛天蠄蟧」亡命絕技,僅八分鐘極速爬外牆水渠上十二樓入屋,卻因踩爛外牆光線感應器及險告墮樓,驚動警方調查,涉嫌刑事毀壞被捕,警方更揭發他身懷他人的信用卡,正追查來源。
驚險爬渠返家男子姓林(卅九歲),獨居彩貴閣一個單人單位,有多次犯罪入獄紀錄,包括盜竊罪,最近一次於八月刑滿出獄,目前靠綜援金維生。

昨晨八時許,林穿着短褲、短袖衫及人字膠拖鞋從外返家,發覺忘記帶鎖匙,因僱鎖匠開鎖要花數百元,要求管理員打開一樓簷篷的閘門,讓他由外牆爬水渠登樓,但遭拒絕。

爬渠八分鐘抵12樓
林索性在大廈門外地下爬水渠上樓,三兩下手腳已爬上離地四公尺,但踩爛外牆一個鋁架及節能光線感應器,即發出「咇咇」警號聲,驚動保安員及居民查看,誤以為是有人爬渠入屋爆竊,於是報警。

目擊者形容林身手矯捷熟練,爬上簷篷後,再只靠外牆的污水渠、冷氣機簷篷及住戶打開的窗框借力,平均每四十秒爬上一層,八分鐘內已抵達十二樓,由廚房窗口爬回住所。但中途驚險百出,更因膠拖鞋跣腳,幾乎跌下,保安員不斷呼叫制止,有住戶由窗口喝問,他全不理睬。

案底纍纍 被疑爆竊
警員趕至時,林已安坐家中,向他盤查下,發現他案底纍纍,認為有可疑,遂要求搜查,在其身上檢獲屬於他人的信用卡,懷疑有人偷吃窩邊草爆竊鄰居,但警方深入追查,證實無住客失竊,不過因他弄毀感應器,大廈業主立案法團追究賠償,遂以涉嫌刑事毀壞罪將他拘捕。至下午五時,探員將林帶返住所詳細搜查,但無任何發現。

林於傍晚獲准以三百元保釋返家,他向記者承認忘記帶鎖匙,故冒險爬渠返家,但他否認偷竊,身上的信用卡是代朋友保管。

房屋署發言人表示,該署無收過有關住客違規或危險行為的投訴,亦沒有扣分紀錄。發言人提醒住戶如忘帶鎖匙,切勿自行爬入屋,住戶可通知保安員召工程組或代聯絡承辦商協助開鎖,但需視乎情況徵收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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